最后更新:2026年5月
渠道合作伙伴(以下简称"乙方")通过投融数字平台(以下简称"平台")向客户推荐融资咨询服务,促成客户与平台租户(贷款服务机构)达成服务合作。乙方根据平台设定的分佣规则,从成交服务费中获得相应比例的佣金回报。
平台实行三级渠道等级制度,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分佣比例:
具体分佣比例以平台管理后台配置为准,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分佣比例,调整后通过平台公告通知乙方。
佣金结算按月度周期进行。每月15日前,平台对上月已确认的成交订单进行佣金核算,生成结算单。乙方可在渠道工作台查看佣金明细和结算记录。
乙方佣金满100元后可申请提现。提现申请提交后,平台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打款。乙方需提供准确的银行卡信息,因信息错误导致的打款失败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乙方获得的平台佣金属于个人劳务报酬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三条及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八条规定,甲方在支付佣金时依法按以下标准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:
甲方作为支付方,负有法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。甲方将在每次结算时,依据上述标准计算应扣缴税额,并将税后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。甲方将于次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申报。
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。乙方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通过"个人所得税"APP办理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依法多退少补。甲方提供的代扣完税证明可作为汇算清缴的扣除依据。
乙方可选择以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名义与甲方合作。以经营主体名义合作的,乙方需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,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按不含税金额全额支付,不代扣个人所得税。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营所得纳税义务。
乙方需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和收款账户信息(含身份证号),用于个税申报和打款。因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完成个税申报或打款失败的,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。乙方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新。
乙方违反合作协议条款的,平台有权终止合作并取消未结算佣金。乙方主动退出合作的,需提前30日通知平台并完成所有待处理业务。
本协议为电子协议,乙方在平台注册时勾选同意即视为签署生效。本协议的解释、效力及争议解决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